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处置审批单(资产捐赠)填表指引
1.此处置单仅适用于学院或董事会相关决议、文件等(如捐赠协议、会议纪要等)为依据进行在账资产对外捐赠的业务。
2.申请单位:资产二级管理单位名称。
3.申请日期:填表日期。
4.处置单编号:资产办业务人员填写处置单编号。
5.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型号、经费来源、数量、总金额、购置日期由填表人按照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数据填写(资产明细以捐赠协议以及交接文件为依据填列)。
若家具捐赠数量小于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该资产编号家具数量,应提前告知资产办,先对欲捐赠家具进行拆分,之后再办理审批手续。
6.资产价值:包含“账面原值、计提折旧额、账面净值”三部分,由财务人员填写并签字确认。(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经费来源”项目为“3-后勤”,由学院财务部基建财务人员填写,其他项目则由学院财务部运行事务财务人员填写。)账面原值与资产总金额合计两个指标数值必须相等。
7.捐赠原因:由二级管理单位申请人根据学院或董事会决议、文件等填写。
8.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资产捐赠处置意见。
9.教学中心审核意见:仅限教学用资产处置时,由教学服务中心领导签署意见。
10.资产管理部门经办人:资产办业务人员,对处置(捐赠)资产的信息核对并进行实物核查,并签字确认。
11.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资产办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12.业务主管院长审核意见:业务主管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13.填报人:申请单位资产管理员核对实物与账务信息,签字确认。
14.账务处理:资产办业务人员根据资产捐赠审批单以及捐赠双方经办人签字的交接清单进行账务处理并签字确认。
15.审核人:资产办业务人员进行账务审核并签字确认。
下载请点击: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处置审批单(资产捐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