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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全院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室)、中心(部)及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真实反映我院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根据财政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在全院进行仪器设备、家具、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盘点的基准时间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二、工作任务与分工

1、仪器设备、家具、标本模型、软件等固定资产:由学院各系(室)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组织实施清查盘点。

2、图书资料类资产:由图书馆组织实施清查盘点。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自查盘点阶段(2011年12月31日—2012年3月15日)

1、各单位应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软件等填报《仪器设备盘点登记表》表2。

3、家具填报《家具盘点登记表》表3。

4、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对盘点登记表收集、整理、汇总,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表1),并就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撰写自查盘点情况总结,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3)。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4月15日~5月30日)

自查盘点结束后,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自查盘点结果进行抽查,同时对各单位资产盘点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按实际使(占)用的资产,分类据实填报,填报数据按规定的表格录入(使用Excel软件完成),报送资料时须附所有统计报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报表须加盖部门公章。

2、固定资产领用人(管理人)在资产帐单上签字是学校固定资产年度盘点清查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盘点的基础上,资产领用人(管理人)必须在资产盘点登记表上签字认可,以落实管理责任和备案查证。如领用人或存放地点变动,请在备注中说明。

3、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是学院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确保此次年终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4、各单位账面数从学院资产管理系统下载。网址:http://zcgl.xjtucc.cn/

数据库查询结果可导出Excel表。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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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