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电气信息学院电路实验室通用设备购置项目已具备校级磋商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电气信息学院电路实验室通用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XJCZ2025-382
3.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为了保证我校电气信息学院电路实验室的教学需求,现新增一批实验室通用设备,从而提高工科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及创新水平。
(2)采购标的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A.采购标的的数量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NO.1
交流毫伏表
15
套
NO.2
双踪示波器
NO.3
直流稳压电源
25
NO.4
函数信号发生器
B.交付时间:根据需方的要求,成交后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供货,3天内(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C.交付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指定地点。
D.产品质保≥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2.供应商应为所供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并具有所供产品的销售业绩;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者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4日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采购文件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503室。
3.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时报名人须携带以下1-3项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保证金证明文件(注:各供应商在递交完资料后,以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响应保证金,该项费用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且须在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结束前到账,并向招标工作人员提供“转账回执单”证明文件)。
4.磋商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套,如需邮寄须“到付”邮费;磋商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5.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注意:如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准时参加磋商会议且无违约的情况,采购人将在磋商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磋商响应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3月11日 上午8: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508会议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五、磋商会议的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3月11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508会议室
六、本次磋商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www.xjtucc.cn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联系人:李靓
2.联系方式:029-86653021
3.邮 箱:40378457@qq.com;
4.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尚稷路8715号
5.邮 编:710018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