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单据流程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人员负责完成。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无形资产记账单及填表说明
一、无形资产记账单:
二、无形资产记账单填表说明:
1.此表适用于学院无形资产入库业务。无形资产是指学院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2.无形资产具有单独计价、可独立使用的特点。凡与设备同时购入,无法独立计价的软件,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管理,计入设备价值,按照学院《固定资产记账单》填制规定办理。
3.由使用部门经办人填写除“资产编号”和“记账单编号”之外的全部栏目。
4.供货单位、供货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按照验收单、合同或捐赠单等确认的信息填写。
5.单价:填写无形资产的含税单价,按照发票或捐赠单确认的信息填写。
6.版本号:按照验收单、合同、使用手册或捐赠单等确认的信息填写。如无法确认,填“*”。
7.经费来源:填写“学院建设经费”或“学院运营经费”。(“学院运营经费”由学院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的“实验室建设经费”、“办公用品购置费”等经费形成。)
8.使用单位为资产使用部门(使用单位如果是实验室应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名称,实验室名称同资产管理系统学院实验室名称,形式为系+实验室名称。)
9.软件类无形资产入库需提供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登记、批准文号,填入备注栏,并附登记、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无法提供的注明原因。
10.使用部门经办人:使用部门经办人签字确认。
11.部门资产管理员: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对上述信息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12.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资产负责人核对上述信息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13.资产记账人:即无形资产业务账务处理的学院资产办人员,对《无形资产记账单》的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填写资产编号和记账单编号并签字确认。
下载请点击:无形资产记账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