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记账单》填表指引
1.此表适用于学院资产入库业务。固定资产是指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即教学用单价≥1500元,办公用单价≥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资产。
2.资产入账按照资产类别、经费来源分别填制。资产类别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家具、图书、文物陈列品及标本、动植物等,经费来源分为:学院建设经费、学院运营经费。
3.一次购置同类、同样资产较多,但存放地点、出厂号或领用人不同时,可以用附表的形式补充(见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记账单附表),以反映同类资产的入库详情。
4.除“资产编号”、记账单编号“NO:”由学院资产办填制外,其他项目均由资产使用单位填制。
5.供货单位名称、供货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按照验收单、合同或捐赠单等确认的信息填写。
6.资产名称: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GB/T14885-2010)检索,并与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同样资产的名称保持一致。
7.型号规格:填写资产的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按照合同、资产标牌、说明书等确认的信息填写。型号规格不清的资产,填表人核实后,填“*”。
8.生产厂家:填写资产的生产制造厂家,以资产标牌、说明书等确认的信息填写。
9.国别:填写资产的生产制造厂家所在国家,按照合同、资产标牌、说明书等确认的信息填写。
10.单价:填写资产的含税单价,按照发票或捐赠单确认的信息填写;图书单价由总金额与数量相除进行确认。
11.数量:填写资产的实际到货数量。
12.总金额:=∑(单价*数量),与发票上资产的金额一致。
13.存放地点:填写入库资产的具体存放地点(存放地点名称在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检索,系统中未包含则填写房屋名称和房间号两部分,房屋等不动资产不填写存放地点。
14.经费来源:填写“学院建设经费”或“学院运营经费”。(“学院运营经费”由学院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的“实验室建设经费”、“办公用品购置费”等经费形成。)
15.出厂号:填写资产出厂编号,按照单台、单件填写,图书、构筑物等没有出厂编号的填写“*”。
16.领用人:资产领用人清点资产,本人签名(姓名应书写标准、规范,姓名应与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姓名一致),图书、构筑物等由管理人签名确认。
17.使用单位:填写资产使用单位的全称,图书使用单位填写图书馆、房屋使用单位填写建设与条件保障部。(实验室资产的使用单位必须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实验室名称同资产管理系统学院实验室名称,形式为系+实验室名称。)
18.资产编号:填写本“资产记账单”审核后的流水号。
19.备注:填写资产附件的名称、数量、金额等需要反映的信息,具体内容采购申请经办人与资产办记账人协商确认。
20.部门资产管理员: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对上述信息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进行实物拍照。
21.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部门资产负责人核对上述信息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22.经办人:即资产业务的采购申请人员,填写上述信息并签字确认。
23.资产记账人:即资产业务账务处理的学院资产办人员,对《资产记账单》的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并签字确认。
下载请点击:资产记账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