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部门内部资产调拨工作流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部门内部资产调拨单》填表指引
适用于学院部门内部资产调拨业务。
一、在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填制的内容
1.此表由二级资产管理员根据部门资产日常变动,在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里进行变更。可修改的信息包括使用单位、领用人、存放地点、管理人。
2.此表按照资产类别“家具、设备、图书、构筑物等”分表填制、提交审核后打印。
3.管理部门:资产所属二级管理部门名称。
4.调拨单号:提交审核之后,系统自动生成。
5.调拨日期:提交审核日期,系统自动生成。
6.资产编号、资产名称:需要做内部资产调拨的资产编号与资产名称,在系统里选择。
7.调出使用单位:资产的实际使用单位名称(办公室、实验室名称),系统中选择。
8.调入使用单位:资产准备调入的使用单位名称(办公室、实验室名称),在系统中选择。
9.原存放地点;调出前的资产存放地点,系统自动生成。
10.现存放地点:调入后的资产存放地点,在系统中选择填报。
11.数量:调拨资产数量。需和资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里录入的数量一致(如调拨家具数量与系统中该资产编号的数量不符,应提前告知学院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简称:资产办),先对调拨家具数量进行拆分,再办理调拨手续)。
14.原领用人、现领用人:资产原领用人、现领用人。在系统中选择。
15.修改完成之后,填写调拨理由。包括以下情形;1)工作需要,领用人、存放地点变更。2)员工离职,领用人变更。3)资产管理员变动,管理人变更等。
二、在纸质调拨单中填制的内容
1.现领用人签名:现领用人对调入资产清点核对后在《部门内部资产调拨单》上签字确认。
2.部门领导:资产调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3.部门资产管理员(经办人):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对实物与账务信息,签字确认。
4.账务处理:学院资产办业务人员审核做账并签字确认。
下载请点击:部门内部调拨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