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助手

Handle affairs assistant

招标业务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助手 >> 招标业务助手 >> 正文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采购申请表填表指引

发布日期:2020-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采购申请表填表指引

1.申请单位:提出资产采购的管理单位。

2.经费项目:本次资产采购项目在学院经费预算中的项目名称如:实验室建设项目(008002)、运输设备购置(008003)、后勤运行设备购置(008004)、学院办公设备购置(008006)、教学设备购置(008007)、图书购置(008008)等共计6个资产购置经费项目临时增加、无经费预算的采购项目由财务部确定经费预算后填写本栏。

3.项目名称:采购资产的名称。

4.项目申请理由:具体说明使用者、购置理由、使用地点、使用方向(如:办公方向或教学方向)、计划金额确定依据。

5.品名:采购资产的具体名称(包括型号规格,尽可能详细以备询价准确)。

6.数量、单位、计划金额:按实际采购申请数量、单位填写。计划金额填写要适度高于实际金额,以防市场价格的波动。

7.填表人:提出资产采购的管理单位自行指定的填表人。

8.联系电话:提出资产采购管理单位的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

9.推荐厂商:申请人在市场上询价有符合采购需要的厂商可以推荐。

10.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签署意见。

11.经费项目负责人审批意见:项目经费预算负责人根据预算情况签署意见。(如:实验室建设项目及教学设备购置由教学中心审批;运输设备购置及学院办公设备购置由党政中心审批;后勤运行设备购置由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审批;图书购置由图书馆审批;临时增加、无经费预算的采购项目由财务部审批。)

12.资产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

13.业务主管院长审批意见:申请部门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采购金额1万元~5万元的资产采购项目须由业务主管院长审批。)

14.主管资产院长审批意见:主管学院资产的院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临时增加无经费预算的采购项目须由主管学院资产的院长和院长审批。)

15.院长审批意见:学院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临时增加无经费预算的采购项目须由主管学院资产的院长和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