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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受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XJCZ201505-190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我院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设计施工,该项目包括内容如下:

依据西安市秦华天然气公司设计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半地下清真食堂、一层学生食堂、二层学生食堂以及学苑餐厅天然气室内外燃气管道施工图纸要求,结合相关规范、地方法规,对以上食堂天然气报警系统进行设计,并进行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可燃气体探测器等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允许其联合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予以设计并进行总体投标。投标方应保证其设计、施工均通过西安市秦华天然气公司的竣工验收。

2、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3、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0日的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6:3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3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如投标方无违约情况,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单位,招标方将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按中标金额的10%收取,多退少补。

6、中标服务费: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金额的5‰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财务室交纳中标服务费。

7、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最迟于2015年6月10日下午16: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报名(行政楼313室)。

(1)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6)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8:3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时,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508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5、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508会议室。

五、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www.xjtucc.cn通知公告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六、 踏勘:

招标人于2015年6月10日下午14:30时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9-86653021 029-86652016 传 真:029-86653021

2、项目部门联系人:翟老师 电 话:029-86652292

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尚稷路8715号 邮编:710018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