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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实验室新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管理处受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实验室新增设备采购项目所涉及到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交货期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实验室新增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JCZ202406-370

3.项目概况:为提高我校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的实践教学质量,更好的培养我校物联网工程专业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现拟对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实验室进行设备新增。该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实验室新增

NO.1

智能联网车

1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小于6m*6m的实训场地

NO.2

智能交互狗

1

NO.3

智能机器人

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具备合格生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

5.开标时各投标人须进行产品功能演示(具体演示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0605-20240612日的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3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注意:如投标人按公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准时参加招投标会议且无违约的情况,未中标的单位,招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全额无息退还(招标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全额无息退还)。中标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可以转成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发出后,按中标金额的10%收取。

6.中标服务费: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按总采购金额的5‰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财务部(行政楼302室)缴纳中标服务费。

四、报名现场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尚稷路8715号)行政楼313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于2024061310:30时组织现场踏勘。(注意:报名单位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于2024061310:30时在行政楼313室集合、签到后统一踏勘,逾期招标人不再单独组织踏勘。)

七、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1.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www.xjtucc.cn通知公告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联系人:李老师(电 话:029-8665302113152029373);

2.项目申请部门联系人:计算机学院张老师(电 话:029-86652092);

3.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尚稷路8715 邮编:710018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