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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实验室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报表报送的各项工作,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报送范围:学院内各实验室、语音室等

二、数据统计期间:统一按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进行统计。

三、报表报送内容、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送内容:

我院为独立本科院校,按照文件要求需要报送全部七张基表和综合信息表一。学院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填报基表一、基表二、综合信息表一,各实验室负责填报基表三--基表七。

各实验室填报的报表名称分别为:

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拥有贵重仪器设备的部门填报此表)

2.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3.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4.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5.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二)报送方式:

采取网络报表和纸质报表同时报送的方式

1、网络报表填报:

相关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账户登录学院“资产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数据上报系统”的“上报教育部”模块,完成相应报表填报。

2纸质报表报送:

在系统填报成功后,使用导出excel功能,导出基表三-基表七,调整格式后打印,报表要求各系室负责人对报表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三)报表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2、为保证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尽可能保持报表报送人员的稳定性。

3、请有实验室的系室,在2021年7月10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人联系表》(见附件)报送至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4、为加强联系与技术交流,请上报人员加入学院资产管理QQ群,群号:229797867。

四、报表报送时间:报表报送截至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

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及时填报,各部门在规定时间之前,将本部门的报表报送至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便学院统一汇总上报。

五、填报工作培训安排:为保证学院各部门能够准确及时报送数据,学院决定对所有参与数据填报的老师进行培训,不得缺席。

培训时间:2021年9月3日(周五)上午9:00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所有参与填报工作的老师

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敬肖敏

联系电话:86652016

各实验室填报的报表样式、填报说明,可在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资产管理栏《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内下载。

网址:http://zczb.xjtucc.cn:8080/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1年7月8日

下载请点击:1./2021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联系人信息表.xlsx

2./报表样式及填报说明.rar